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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本研究报告旨在对中国跨性别(Transgender)群体在当代社会转型期的生存现状进行全景式、深度的社会学与法学考察。基于2017年至2024年间积累的实证调查数据、关键法律判例、医疗政策变迁文件及社会学观察资料,本报告构建了一个多维度的分析框架,以剖析该群体在医疗、法律、教育、就业及家庭等核心社会场域中所面临的结构性困境。
研究表明,尽管中国社会对多元性别的认知在过去十年间经历了从“流氓罪”视域到“医学病理化”视域的转变,但跨性别群体依然处于一种 “制度性隐形”与“社会性显形” 的悖论之中。2022年国家卫健委发布的《性别重置技术临床应用管理规范》虽然在命名上向去病理化迈进,但实质上维持了极高的手术准入门槛,特别是对成年公民施加的 “监护人知情同意” 要求,构成了对身体自主权的严峻挑战。
在法律层面,户籍性别变更的“强制绝育”标准与学历证书性别变更的行政僵局,共同制造了跨性别者在公共生活中的 “身份断裂” ,导致其在劳动力市场中遭受系统性排斥。此外,家庭伦理中的父权制残余与社会维稳逻辑的叠加,使得家庭暴力与校园欺凌成为该群体普遍的生命经验,进而引致了触目惊心的心理健康危机。
本报告长达一万余字,分为八个核心章节,旨在超越表层的现象描述,深入挖掘导致这些困境的制度逻辑与文化根源,并探讨在现有法律框架下进行权益倡导的可能性与局限性。
第一章 导论:被遮蔽的在场者与社会学视域
研究背景:剧烈变迁下的性别秩序
中国社会正处于急剧的现代化转型之中,性别观念的代际更替与社会结构的刚性制约之间形成了巨大的张力。在这一宏大的历史背景下,跨性别者——即性别认同、性别表达与出生指派性别不一致的个体——作为一个独特的社会群体,逐渐从隐蔽的私人领域走向公共视野。然而,这种“可见度”的提升并未直接转化为生存境遇的改善,反而使得该群体暴露在旧有制度与新潮观念的剧烈摩擦之中。
根据2017年北京同志中心与联合国开发计划署(UNDP)联合发布的《中国跨性别群体生存现状调查报告》,跨性别群体在家庭、学校和工作场所面临着广泛而深刻的歧视 1。
这一群体的生存困境并非单一维度的,而是交织了医疗资源获取权 (生命权)、法律人格承认权 (公民权)、受教育权 (发展权) 以及劳动权益 (生存权) 的复杂系统性问题。在“构建和谐社会”与“人口再生产”的国家宏大叙事中,跨性别者的身体与身份往往被视为一种需要被管控、矫正甚至抹除的“杂音”。
核心概念与人口规模估算
在中国语境下,“跨性别”一词已逐渐取代带有贬义色彩的“人妖”或病理化色彩的“易性癖”,成为社群自我赋权的核心概念。它涵盖了跨性别女性(MtF)、跨性别男性(FtM)以及性别酷儿(Gender Queer)等非二元性别者 2。
关于中国跨性别者的人口规模,官方统计数据长期缺位。然而,参照国际通用的流行病学数据,即跨性别者约占总人口的0.3%至0.6%进行推算,中国跨性别者的人口规模保守估计在400万至800万之间 2。
这是一个在人口统计学意义上不可忽视,却在公共政策制定中长期缺席的庞大群体。如果考虑到非二元性别者及处于性别探索期的青少年,这一数字可能更为庞大。
历史语境:从刑罚到医疗化的路径依赖
回顾过去三十年,中国社会对跨性别的治理逻辑经历了深刻的转变。20世纪90年代以前,非规范的性别表达(如男性穿着女性服装)常被纳入 “流氓罪” 的口袋罪范畴进行刑罚规训 3。
随着1997年新刑法的实施,“流氓罪”被取消,跨性别者的存在逐渐从“犯罪”领域转移至“精神医学”领域。
2001年发布的《中国精神障碍分类与诊断标准(第三版)》(CCMD-3)具有里程碑意义。虽然它将同性恋从精神疾病名单中部分剔除,但保留了“性心理障碍”类别,并将跨性别(易性症)继续列为精神疾病 4。
这种“医疗化”路径是一把双刃剑:一方面,它为跨性别者通过医疗手段改变身体提供了合法性依据,使得“变性手术”成为一种受国家认可的医疗服务;另一方面,它确立了医生对性别身份的裁量权,将跨性别者的身份合法性牢牢绑定在“病人”这一标签之上,为今日的“去病理化”运动埋下了制度性障碍。
第二章 医疗资源获取:身体政治与制度门槛
对于许多跨性别者而言,医疗干预(Medical Transition)不仅是缓解性别焦虑(Gender Dysphoria)的临床手段,更是其获取社会承认、完成法律性别变更的前置条件。然而,中国的跨性别医疗服务体系呈现出资源高度集中、监管政策严苛以及灰色市场泛滥的特征。
性别肯定手术(SRS):政策演变与准入壁垒
在中国,性别肯定手术(Gender Affirming Surgery),俗称“变性手术”或“性别重置手术”,受到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的严格监管。从2009年的试行规范到2017年的修订,再到2022年的最新版《性别重置技术临床应用管理规范》,政策的演变折射出行政权力对跨性别身体的管控逻辑。
2022年新规的进步与局限
2022年版规范在某些方面体现了进步,例如将手术对象的年龄下限从20岁降低至18岁,并取消了“接受心理/精神治疗1年以上且无效”这一带有强烈病理化色彩的表述 5。诊断证明的名称也从“易性病”调整为 “易性症(性别焦虑,或性别不一致)”,在一定程度上呼应了ICD-11的去病理化趋势 5。
然而,新规保留甚至强化了若干核心限制,这些限制构成了跨性别者获取医疗服务的巨大障碍:
无犯罪记录证明:申请者必须提供当地公安部门出具的无在案犯罪记录证明 5。这一规定在伦理学和法学上极具争议。医疗权作为基本人权,不应因个体的道德瑕疵或法律过往而被剥夺。更残酷的现实是,由于就业歧视,部分跨性别者被迫从事边缘产业(如性工作),这一规定实际上将最脆弱、最需要医疗救助的底层跨性别者排除在了合法手术的大门之外。
未婚状态要求:申请者必须处于“未在婚姻状态” 5。这意味着已婚的跨性别者必须先离婚才能进行手术。这不仅强迫跨性别者在家庭完整与身体完整之间做出生死抉择,也引发了关于强制离婚是否侵犯婚姻自由的宪法性讨论。
五年病史要求:申请者需证明对性别重置的要求持续5年以上且无反复 6。对于渴望尽早过渡的年轻跨性别者而言,这漫长的等待期充满了心理煎熬与自杀风险。
“告知直系亲属”的执行异化
最具争议的条款在于 “手术对象提供已告知直系亲属拟行性别重置手术的相关证明” 6。尽管条文使用的是“告知”而非“同意”,但在中国当下的医患关系与司法环境下,医院为了规避潜在的纠纷风险(如术后家属闹事),几乎无一例外地将此条款执行为“必须获得父母签字同意” 1。
考虑到中国家庭对跨性别身份的极低接纳度(调查显示近90%的家庭不接受跨性别成员 1),这一“潜规则”赋予了父母对成年子女身体的绝对支配权。即便跨性别者已年满30岁、经济独立,只要父母反对,正规医院的大门便对其紧闭。这种以血缘伦理压倒个体权利的做法,是儒家文化在现代医疗管理中的典型投射。
医疗资源的地域垄断与经济门槛
中国具备开展性别重置手术资质的医院屈指可数,主要由公立三甲医院整形外科垄断,如上海海军军医大学第二附属医院(长征医院)、上海411医院(现海军军医大学附属医院)、北京大学第三医院等 9。其中,上海411医院的赵烨德医生团队完成了超过1000例手术,是该领域的领军人物 9。
然而,资源的稀缺导致了高昂的费用。一套完整的性别重置手术费用动辄十几万至数十万元人民币,且完全不纳入国家基本医疗保险范围11。对于在就业市场中处于劣势的跨性别者而言,这笔费用是天文数字。因此,许多人被迫转向泰国等海外市场,或冒着极大风险在非法诊所甚至自行进行手术。调查显示,竟有5%的受访者曾尝试自行切除生殖器官,这是一个令人战栗的数据,直观反映了正规医疗途径阻塞后的惨烈后果 7。
激素替代疗法(HRT):可及性危机与自我医疗
相比于手术,激素替代疗法(Hormone Replacement Therapy, HRT)是更为普及的跨性别医疗需求。通过补充雌激素或睾酮,跨性别者可以获得与心理性别相符的第二性征,从而显著缓解性别焦虑 12。
处方获取的困境
尽管北医三院等少数医院开设了跨性别序列医疗门诊,但绝大多数地区的内分泌科医生缺乏相关专业知识,甚至拒绝接诊跨性别者 13。医生往往以“超说明书用药”风险为由,拒绝开具激素处方。 这导致跨性别者难以在正规医疗体系内获得持续、安全的激素监测。
网络禁售令与灰色市场
长期以来,跨性别者依赖网络药店购买激素药物。然而,2022年12月,国家药监局发布《药品网络销售禁止清单(第一版)》,明确禁止网络销售环丙孕酮、雌二醇等雌激素类药物及睾酮类药物。 2023年7月,这一禁令进一步收紧5。
这“一刀切”的政策初衷虽是加强药品监管,但由于缺乏配套的线下获取渠道,直接切断了无数跨性别者的“生命线” 。 调查显示,超过33% 的跨性别者通过 非正规方式 获取药物 7。禁令实施后,许多人被迫转向黑市购买来源不明的药物,或依赖海外代购,这极大地增加了用药的经济成本与健康风险(如假药、剂量失控导致的肝肾损伤)。
扭转治疗:伪科学的暴力矫正
尽管世界卫生组织已将跨性别去病理化,但在中国,针对跨性别者的“扭转治疗”(Conversion Therapy)依然存在。这种治疗基于一个错误的假设:跨性别是一种可以且应该被“治愈”的精神错乱。
强制治疗的实施机制
一些无法接受子女跨性别身份的家长,会利用监护权或亲属关系,强行将子女送入精神病院或所谓的“网瘾戒治中心”。在这里,跨性别者遭受强制服药、电击治疗(MECT)、封闭禁闭甚至辱骂体罚 14。2023年《自然精神健康》期刊的研究显示,中国约有2.8%的跨性别者接受过此类治疗 14。
法律救济的突破:凌儿案
2024年,中国出现了首例跨性别者成功起诉医院扭转治疗的案例——“凌儿案”14。跨性别女性凌儿被父母强制送入精神病院,接受了长达97天的封闭治疗和7次电击。出院后,她起诉医院侵犯人身自由权和健康权。法院最终调解结案,医院赔偿凌儿6万元人民币,并实质上承认了治疗的不当性。
这一案例具有里程碑意义,它向医疗界发出了明确信号:即便在家长的要求下,对跨性别者实施违背意志的“矫正”治疗也可能承担法律责任。然而,由于缺乏明确禁止扭转治疗的立法,此类现象在地下仍暗流涌动。
第三章 法律身份认定:户籍与学历的双重枷锁
在现代科层制国家,身份证件不仅是身份的证明,更是公民获取社会资源(教育、就业、社会保障、出行)的唯一凭证。中国跨性别者面临的核心法律困境是:由于证件性别与外在性别表达的不一致(Incongruence),他们在日常生活中陷入了持续的“身份验证危机”,导致其公民权利的实质性减损。
户籍性别变更:强制绝育的法律门槛
中国目前没有专门的《性别承认法》。关于户籍性别变更的法律依据,主要源于公安部2002年和2008年的两个批复文件 5。
“全套手术”作为唯一路径
根据现行规定,申请变更户口登记性别项目,必须提供国内三级医院出具的 “性别鉴定证明” 5。在行政实践中,公安机关普遍将此证明解释为“完成全套性别重置手术”,即必须切除原有的性腺(睾丸或卵巢)和生殖器(阴茎或子宫),并重建新的外生殖器9。
这实际上确立了“强制绝育”原则:跨性别者必须以永久丧失生育能力为代价,才能换取法律对其性别身份的承认。
人权法视域下的审视
这一要求严重违背了国际人权准则。联合国人权理事会在对中国的普遍定期审议(UPR)中,以及多个国际人权机构,均反复建议各国取消法律性别承认中的强制绝育、强制医疗干预要求 4。对于那些因健康原因无法手术、经济上无力负担手术,或基于个人意愿不愿进行全套手术的跨性别者而言,现行政策意味着他们将被永久锁定在错误的法定性别中,终身面临“人证不符”的困扰。
学历证书变更:行政不作为制造的死胡同
如果说户籍变更尚有一线希望(只要肯手术),那么学历和学位证书的性别变更则是一个彻头彻尾的行政黑洞。 这一问题对跨性别者的生存构成了毁灭性打击,因为它直接切断了受过高等教育的跨性别者进入正规劳动力市场的路径。
教育部规定的僵化性
跨性别者在大学毕业后进行了手术并更改了身份证性别和号码。然而,当他们回到母校申请更改毕业证和学位证上的信息时,往往遭到拒绝。
学校引用的依据是教育部《高等学校学生学籍学历电子注册办法》第17条:“学历注册并提供网上查询后,学校不得变更证书内容及注册信息” 9。虽然该办法第19条留有口子,规定“注册信息确有错误的”可以修改,但在实践中,教育行政部门往往坚持 “毕业时信息是真实的” 为由,认定信息无误,拒绝变更 16。
学信网数据的滞后与就业核查
这就造成了极为荒诞的局面:跨性别者手持女性身份证,但其学信网(中国唯一官方学历查询平台)上的学历信息却是男性,且照片为男装照。 当用人单位进行背景调查时,必然出现 “人证不符”或“查无此人” 的结果 1。
这不仅会被企业误认为是学历造假,更会直接暴露跨性别者的隐私。为了避免尴尬和歧视,许多拥有名牌大学学位的跨性别者被迫隐瞒学历,从事不需要学历核查的低端体力劳动,造成了巨大的人力资本浪费与阶层跌落。尽管有个别案例(如孤例)宣称成功修改,但这完全依赖于学校个别领导的开明程度,而非制度性的保障 9。
第四章 就业与职场:显性歧视与隐性天花板
就业是公民融入社会、维持生计的基础。然而,由于法律身份的错位和普遍的社会偏见,中国跨性别群体在职场中面临着严峻的排斥。
职场歧视的类型学分析
根据2017年的调查,跨性别群体的失业率远高于全国平均水平,且收入普遍较低 1。职场歧视呈现出全流程、多维度的特征:
准入歧视:在招聘环节,HR一旦发现求职者的外貌、声音与身份证性别不符,往往直接以 “形象不合适” 为由拒绝录用。学信网信息的不一致更是直接的“死刑判决”。
过程歧视:入职后,跨性别者常因 厕所使用、着装规范 等问题受到管理层的刁难或同事的排挤。例如,跨性别女性使用 女厕常遭到女同事投诉,使用男厕则遭受骚扰 ,陷入“无厕可上”的窘境 17。
解雇歧视:一旦跨性别身份暴露,或者开始进行性别过渡(如请假手术),用人单位常通过调岗、边缘化或以“考勤”等借口变相辞退员工 3。
典型司法判例的深度解读
中国司法体系在处理跨性别就业歧视案件时,经历了一个从 “劳动纠纷”到“一般人格权”再到“平等就业权” 的缓慢演进过程。
“中国跨性别就业歧视第一案”(C先生案,2016)
案情回顾:跨性别男性C先生(生理指派女性)在贵阳慈铭体检中心工作仅7天后,因穿着男性工装被辞退。
法律博弈:C先生申请劳动仲裁被驳回,随后向法院起诉。
判决分析:贵阳市云岩区法院最终判定体检中心辞退违法,需支付工资和赔偿金。然而,法院在判决书中明确表示“证据不足以证明存在就业歧视” 3。
深层意涵:这一判决具有典型的中国司法特征—— “保护实体权益,回避敏感定性” 。法官愿意在《劳动合同法》框架下给予原告经济补偿,但 极力避免确立“基于性别认同的歧视”这一法律先例 。尽管C先生称其为“中国性少数群体的第一次胜利”,但这一胜利是打折的,因为它并未在法理上谴责歧视行为本身。
“小马案”与“平等就业权”诉讼(2019)
案情回顾:跨性别女性小马(艺人助理)在向公司请假进行性别重置手术后,被公司以 “不能胜任工作” 为由辞退 18。
司法突破:小马以“平等就业权纠纷”为案由提起诉讼。这是最高人民法院2018年新增该案由后的首例跨性别案件。
困境依旧:虽然案由的改变意味着司法开始正视就业中的人格尊严问题,但在实际庭审中,原告举证“公司存在歧视动机”依然极难。公司往往能拿出完美的考勤记录或绩效考核作为辞退的“合法外衣”,掩盖其歧视本质。
厕所歧视案(台湾地区参照)
相比之下,台湾地区的一起判决提供了更先进的视角。台北市劳动局裁定某公司因跨性别员工(妞妞)使用女厕而产生的纠纷对其进行解雇构成性别歧视,法院判决公司败诉,明确指出 “跨性别者有依自我性別认同生活的权利” ,这为大陆未来的司法实践提供了重要的参照系 17。
第五章 家庭、亲密关系与社会结构
在中国,家庭不仅是情感的港湾,更是社会福利供给的核心单元和国家治理的微观基础。这种特殊的家庭结构使得跨性别者面临的家庭压力远超西方社会。
儒家家庭伦理下的排斥机制
儒家文化强调 “孝道”、“传宗接代”和“面子”。 跨性别者的存在,尤其是跨性别女性(往往被视为放弃了男性的特权与家族责任)和跨性别男性(被视为放弃了生育功能),是对传统家庭伦理的根本颠覆。
极低的接纳率:调查显示,59.7% 的父母完全不支持子女的性别过渡,近 90% 的家庭不接受跨性别成员 1。
家庭暴力:家庭成为跨性别者遭受暴力最密集的场所。在父母知情的情况下,几乎所有参与者都报告遭受过某种形式的暴力,包括殴打、非法拘禁、经济切断和强迫医疗 1。这与西方社会中暴力更多来自街头陌生人形成鲜明对比。
婚姻压力与“形式婚姻”
为了应对家庭催婚的压力,许多跨性别者(尤其是尚未完全过渡者)被迫进入异性恋婚姻,或者选择与同性恋者进行“形式婚姻”(形婚) 21。这种基于谎言和表演的婚姻关系极其脆弱,且往往伴随着复杂的法律风险(如代孕、财产分割)。
城乡二元结构与阶层分化
社会学分析指出,跨性别群体的生存体验受到阶层的深刻形塑 22。
城市中产的策略:生活在一线城市、受过良好教育的跨性别者,可以通过区隔家庭空间、经济独立、购买高端医疗服务来建立一个相对自由的“生活气泡”。
农村与底层困境:对于农村跨性别者,他们处于熟人社会的严密监控之下,缺乏隐私空间,且无力承担手术费用。在城乡二元结构下,他们往往面临双重边缘化:既是性别上的少数,又是经济上的底层。许多人为了生存被迫流向城市边缘,从事性工作等高危行业。
第六章 心理健康危机:少数压力的极端体现
长期的制度性排斥、家庭暴力和职场歧视,最终内化为跨性别群体惊人的心理健康危机。 这并非个体心理素质的脆弱,而是“少数压力模型”(Minority Stress Model)在极权主义环境下的典型体现。
触目惊心的自杀数据
多项权威调查揭示了该群体处于心理崩溃的边缘:
抑郁与焦虑:2017年调查显示,61.5% 的受访者有抑郁倾向,73.2% 感到焦虑 2。
自杀意念与尝试:46.2% 的人因跨性别身份产生过自杀意念,12.7% 的人曾尝试自杀 2。相比之下,中国普通人群的自杀率约为十万分之七左右,跨性别群体的自杀风险是普通人的数百倍。
性别差异:研究指出,跨性别女性的心理健康问题比例在所有亚群中最高,这可能与其面临更严苛的男性气质规范惩罚有关 24。
校园环境:心理创伤的源头
除了家庭,学校是跨性别青少年心理创伤的主要来源。70.8%的跨性别者在学校遭受过暴力 1。这种暴力包括言语辱骂 (“变态”、“娘娘腔”) 、身体攻击、性骚扰以及来自教师的制度性歧视 (如劝退、公开羞辱) 。
由于缺乏校园反霸凌机制和性别友善教育,许多跨性别青少年被迫辍学。教育的中断直接切断了他们向上的社会流动通道,使其陷入 “低学历—低收入—高压力”的恶性循环 ,进一步加剧了心理危机 21。
第七章 媒体呈现、社群韧性与社会态度
媒体话语的变迁
中国媒体对跨性别议题的报道经历了从猎奇、污名化到有限同情的转变。
早期猎奇:早年媒体多关注“变性手术”的奇观性,使用 “人妖” 等词汇 3。
金星效应:著名舞蹈家金星的活跃在一定程度上提高了公众对跨性别的可见度,但她的成功常被归结为天才的特例,且其本人持有的某些传统性别观念(如强调“完美的女人味”)也引发了社群内部的争议。
新媒体时代的赋权:随着自媒体的发展,跨性别社群开始自我发声,生产关于多元性别知识的内容,对抗主流偏见。
社会认知的代际撕裂
中国社会对跨性别的接受度呈现出剧烈的代际差异。2017年和2021年的调查显示,年轻一代(尤其是受过高等教育的城市青年)对LGBTI群体的接受度显著提高,而老一辈则普遍持保守态度 1。这种撕裂导致跨性别者在同龄人朋友圈中可能获得支持,但在面对父母和职场长辈时仍需“深柜”。
社群组织的韧性与困境
在官方资源缺位的情况下,非政府组织(NGO)和社群网络成为了跨性别者的救生艇。北京同志中心(现更名)、跨儿中心等机构提供了宝贵的心理咨询、法律援助和社群联结服务 1。
然而,近年来,随着社会组织生存空间的收紧,许多LGBTQ+组织的公众号被封禁,线下活动受限。社群被迫转向更为隐蔽的原子化互助模式,这无疑削弱了集体抗争和政策倡导的能力。
第八章 结论与展望:破解结构性暴力的路径
总结:一个系统性的生存闭环
本研究揭示了中国跨性别者面临的是一个严密且残酷的“生存闭环”:
医疗端:高昂费用、严苛门槛(无犯罪记录、父母同意)阻碍了身体改造。
法律端:身体未完全改造(强制绝育)则无法变更身份证。
教育端:即便变更了身份证,学历证书也无法变更,造成人证不符。
就业端:人证不符与外观偏见导致就业歧视与失业贫困。
家庭端:经济不能独立加剧了对原生家庭的依附,从而遭受更多家庭暴力与强制矫正。
心理端:上述所有压力汇聚,导致极高的自杀率。
这一闭环环环相扣,任何单点的个人努力(如努力学习、努力工作)都往往在制度的壁垒前碰壁。这不仅仅是歧视,更是一种结构性暴力。
政策建议与展望
基于上述分析,改善中国跨性别者生存状况不能仅靠社群自救,必须依赖国家层面的制度供给与法律变革:
废除强制手术要求:参考国际人权标准,通过立法或司法解释,取消变更户籍性别必须进行生殖器切除手术的规定。探索建立基于 “性别焦虑诊断”或“社会生活证据” 的性别承认模式。
打通学历变更堵点:教育部应出台专项文件,明确规定高校在核实公安机关出具的公民身份号码变更证明后,必须配合变更学历与学位证书信息,并同步更新学信网数据。
规范医疗服务:取消成年人手术需监护人同意的条款,将性别肯定医疗纳入医保或大病救助体系;明确立法禁止针对跨性别者的扭转治疗。
落实反就业歧视:最高人民法院应发布指导性案例,明确将“性别认同”纳入《就业促进法》中的反歧视范畴,并确立举证责任倒置规则,降低维权成本。
家庭暴力防治:在《反家庭暴力法》的执行中,加强对基层民警的多元性别培训,确保跨性别家暴受害者能获得同等的法律保护与庇护所资源。
中国跨性别者的命运,是中国法治进程与人权保障水平的一个微小但敏锐的晴雨表。只有打破上述制度性的排斥闭环,让法律看见每一个具体的“人”,这一群体才能从“生存”的泥沼中挣脱,迈向有尊严的“生活”。
附表:中国跨性别生存状况关键数据一览
| 指标维度 | 关键统计数据与现状 | 数据来源 |
|---|---|---|
| 家庭接纳度 | 约 90% 的家庭不接受跨性别成员;59.7% 的父母完全不支持过渡。 | 1 |
| 家庭暴力 | 在父母知晓身份的群体中,几乎所有人(除6人外)均遭暴力对待。 | 1 |
| 心理健康 | 抑郁风险 61.5%,焦虑风险 73.2%,自杀意念 46.2%,自杀未遂 12.7%。 | 2 |
| 校园暴力 | 70.8% 遭受过校园暴力;约 40% 曾被不公平对待。 | 1 |
| 医疗获取 | 33% 通过非正规途径(黑市/网购)获取激素;5%曾尝试 自行手术。 | 5 |
| 扭转治疗 | 约2.8%接受过某种形式的扭转治疗;存在强制送医现象。 | 14 |
| 法律身份 | 必须完成全套生殖器切除手术方可变更身份证;学历变更极难成功。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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